警惕!武义某诺口腔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2万

2025年7月10日,被处罚人武义某诺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某镇菒路某号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补牙服务中使用过期的吸潮纸尖,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购进吸潮纸尖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6盒过期吸潮纸尖及1盒已拆封使用的吸潮纸尖;二、处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上缴国库;三、警告。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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